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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对象与条件
1、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成教毕业生工作年限可前后相加),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国家和省规定不进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或专业除外。
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手续办理程序
已办理人事代理人员向我中心提交下列材料(办理时间分别为3、6、9、12月20日前):
(1)《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一式二份;
(2)交小二寸免冠近照1张;
(3)毕业证书原件(审核用)、复印件1份;
(4)资格证书费用。
2、我中心审查后上报区人事局审批。
3、发放相应的资格证书。
4、硕士以上学历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市人事局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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